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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刑事责任辩护应当注意的七

发表时间:2017-10-16 19:48:4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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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刑法》第312条的规定,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在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刑事责任规定时,应当注意以下七点:

  第一,注意区分轻重不同的量刑档次。在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处罚标准的立法设置上,《刑法》第312条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进行了重罪、轻罪上的区分,即轻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重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对行为人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时,应当注意其情节属于何种量刑档次,以便正确适用不同量刑档次的法定刑,从而做到罪责刑相适应。

  第二,注意对情节严重的具体程度予以考量。“情节严重”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情节加重犯。人民法院在确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隋节严重”的情形之后,还应注意对行为人情节严重的具体程度予以认真考察,以使裁量出的刑罚罚当其罪。

  哪些情形属于虬隋节严重”?目前尚无具体规定。从学理的角度看,下列情形应当属于情节严重:(1)连续多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或者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被行政处罚2次以上,2年内又实施掩饰、隐瞒行为的;(2) -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数额巨大的;(3)掩饰、隐瞒大案、要案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4)犯罪手段狡猾,给本犯的侦查、审判造成严重障碍的;(5)掩饰隐瞒国家重要文物的;(6)为未成年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7)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三,根据有关刑法理论及司法实践经验,量刑时在主刑的刑种、刑度以及罚金刑的单处或并处的选择上,要对赃物的数量、价值和性质、行为人实施犯罪的动机以及犯罪所造成的实际危害结果等情况予以充分考虑,以便做到罪刑相当。

  第四,因为《刑法》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设置的罚金刑并未规定具体的数额幅度,法官自由裁量权很大,因此,在适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罚金刑时,应注意做到罪刑相适应。当然,解决量刑偏差的首要办法还是在立法中对罚金的具体数额幅度予以规定。“在立法上预先规定一个合乎犯罪社会危害性程度的罚金数额幅度,可以保证司法中的公平,防止量刑时畸轻畸重。”

  第五,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行为表现有多种,行为人只要实施了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行为之一的,最p可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同时实施两种以上行为的,不管是否针对同一赃物,也只能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实施同一种行为,但针对的并非是同一赃物的,也应按一罪处理,而不应数罪并罚。

  第六,本犯的亲属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适当从宽处罚。实践中,本犯的犯罪情形往往为同住亲属所了解,如果不考虑亲属出于伦理常情为犯罪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因素,恐非立法之原意。现代刑事立法既鼓励“大义灭亲”,同时也照顾“亲亲相隐”。因此,我们认为,行为人作为本犯之亲属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行为的,亲属身份应当作为量刑中的酌定从轻情节。

  第七,注意单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适用双罚制。即单位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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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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