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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

发表时间:2021-08-25 09:14:22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641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刑事责任,希望能帮助大家。

  根据《刑法》第303条第2款的规定,犯开设赌场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情节严重与否,大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到赌场参与赌博者人数的多少;(2)赌场营业额或者获利数额的大小;(3)开设赌场的时间长短;等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303条的规定从重处罚:(1)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2)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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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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