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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

发表时间:2020-11-22 12:44:02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746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辩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希望能帮助大家。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自然人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处罚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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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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