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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追缴优先原则的刑法付定

发表时间:2020-11-22 22:37:02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945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税务机关追缴优先原则的刑法付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百一十二条(税务机关追缴优先原则)

  犯本节第二百零一条至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之罪,被判处罚金、没收财产的,在执行前,应当先由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所骗取的出口退税款。

以上就是关于:税务机关追缴优先原则的刑法付定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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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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