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以及伪
发表时间:2017-10-17 14:24:5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2212次虚假广告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以及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的一罪与数罪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是指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当作虚假广告者为进行虚假广告而伪造有关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时,则应作为牵连犯处理,从一重罪处罚。固然,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的法定刑要比虚假广告罪的法定刑严厉,但在司法实践中应考虑的是:对经济领域犯罪的惩罚,不可忽略罚金等财产刑的运用,而在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的法定刑中无罚金等财产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一般要按照虚假广告罪处理。当然,由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最高法定刑是10年有期徒刑,对于不按照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处理就难以做到罪责刑相适应而有失公正的,我们主张应当以虚假广告罪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或者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数罪并罚,只有这样,才能使主刑与附加刑并用,最大限度地发挥附加刑对此类犯罪的威慑和预防作用。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客体与客观方面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主体与主观方面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立案追诉标准适用指南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司法认定实务指南
刑事辩护律师整理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资深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8652978111。
- 刑事案件审理的四条红线是什么
- 刑事诉讼不能采信证言的八种情形
-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规定是什么?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五规定是什么?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的规定是什么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一规定是什么?帮助恐怖活动罪的刑法规定是什么
- 刑法第一百二十条内容是什么?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的规定是什么
- 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内容是什么?破坏交通工具罪、设施罪、电力设备罪、易燃易爆设备罪及其相应的过失犯罪的规定是什么
- 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内容是什么?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规定是什么
-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内容是什么?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规定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