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协会印制板刑事辩护委托书
发表时间:2024-10-18 09:25: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64次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律师协会印制板刑事辩护委托书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刑事辩护委托书
本人 (委托人姓名)系 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诉人)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同胞兄□弟□、同胞姊□妹□、其他关系□(系何种其他关系须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现委托 ( )律师事务所 律师和 律师□实习人员□担任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上诉人) 的辩护人。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 日止。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律所名称: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通信地址:
律师姓名: 移动电话:
邮 箱:
南京市律师协会印制
*本委托书用于向羁押、侦查、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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