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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污染环境罪)

发表时间:2026-07-23 17:49:5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3次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通讯地址本市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手机15695295888、15695295999。

    申请事项:对嫌疑人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嫌疑人王某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2025年10月29日被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拘留。王某某配偶孙某某女士委托本人作为其辩护律师,辩护人认为具有下列情形,对其进行羁押没有必要:

一、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1、王某某系初犯,没有其他犯罪前科。

    2、王某某不可能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经将存储信息的手机交给公安机关,涉案信息证据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控。

    3、王某某没有畏罪潜逃的可能。

二、根据王某某的陈述,其没有具体实施污染环境的行为,也不知晓他人是否污染环境,仅仅起到居间介绍作用。

三、涉嫌罪名的具体构成尚未定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没有定论。继续羁押可能扩大损失,可能损害国家司法机关形象。

四、王某某的女儿刚刚上小学,急需父亲陪伴。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特申请对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此致

南京市公安局高淳分局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日

本案公安机关拒绝取保,后检察院采纳不予批捕的意见,37日取保成功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资深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865297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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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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