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申请书(职务侵占案件)
发表时间:2026-07-23 17:43:2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3次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通讯地址本市奥体大街68号4A座14楼,手机15695295888、15695295999。
申请事项:对嫌疑人宋某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嫌疑人宋某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2025年11月25日被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拘留。宋某某配偶代某某女士委托本人作为其辩护律师,辩护人认为具有下列情形:
一、江宁公安在一年前的2024年10月已经找到宋某某做过笔录,没有后续工作。
二、涉嫌罪名的具体构成尚未定论,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没有定论。继续羁押可能扩大损失,可能损害国家司法机关形象。
1、款项都是依据合同领导审批,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宋某某作为销售员不存在职务侵占的便利。。
2、没有具体的涉案金额(宋某某陈述);
3、2025年3月宋某某将工作交接给王某峰,公司没有不存在损失,不存在侵占(宋某某陈述);
4、2025年4月6日,公司补偿宋某某3.8万元(协议附后)。
三、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
四、宋某某老母亲三级伤残,急需照顾陪伴。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为宋某某申请取保候审。
此致
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
申请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姬传生律师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日
注:嫌疑人在30日内成功取保候审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资深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865297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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