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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损伤重伤二级之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且须手术治疗

发表时间:2020-11-27 10:49:14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909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腹部损伤重伤二级之腹腔积血或者腹膜后血肿且须手术治疗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损伤造成腹腔积血须手术治疗

  腹腔积血是一个综合性损伤条款,多半是由于腹腔内的器官损伤所造成的,如果属于器官损伤的,可以按本标准中器官损伤的相关条款进行鉴定。本条款只限于腹腔内的中小血管破裂所导致的单纯性腹腔积血,不包括腹腔内的大血管损伤性出血,也不包括腹腔内的器官损伤所导致的积血,如果有腹腔内大血管损伤性出血的,应适用专门条款鉴定。

  腹腔积血的临床诊断及检查方法比较容易,比较常用的还是客观检查,腹腔穿刺也是较好的方法。出血量少时可以不作手术治疗,如果出血量大,出血不止的,一定要及时手术止血。伤后实施手术治疗的才是本条款所指的损伤类型。

  如果出血量少,没有手术指征时,可以不进行手术,这种情况就不适用本条款鉴定。对于用穿刺针进行抽吸治疗的,原则上也不能引用本条款进行鉴定。在本条款中用手术治疗,主要是指用外伤手术的方法进行治疗,将腹腔内的积血清除掉。 引起腹腔内积血的原因很多,凡是腹腔内组织器官的完全破裂、不完全性破裂、严重挫伤皆可以出现腹腔出血,但内脏损伤在前面的有关条款中已论述,就不属于本条款所调整的范围。本条款只适用于没有腹腔实质性器官和空腔器官损伤,只是损伤到腹腔血管所引起的积血。有时腹壁穿透伤,血液流到腹腔内也适用本条款。

  在鉴定时只要把握住腹腔内有积血,符合手术指征而进行剖腹治疗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不需要认定伤到大血管或某个中等血管,哪怕是肠系膜或大网膜的小动脉破裂所引起的慢性出血,造成血腹,符合手术指征的也可以适用本条款。

  如果确有腹部的钝器撞伤,有急腹症表现,但客观检查没有血腹和器官损伤,医院在没有详细认真确诊的情况下,又不符合剖腹探查的指征而盲目地剖腹探查了,此种情况应慎重下鉴定意见,不能因为已做了手术探查就引用本条款鉴定。应该根据剖腹探查的结果而定。如果一无内脏损伤、二无腹腔积血,打开腹腔是医疗上的失误,属于误诊,不能适用本条款。

  二、外伤性腹膜后血肿须手术治疗

  腹部损伤性腹膜后血肿有一个特定位置,只限于腹膜后的部位。这种血肿出现后须手术治疗的才能适用本条款。不需要有感染,也不需要有压迫周围器官的并发症。

  腹膜后间隙的范围:上界为横膈,下界为盆腔;侧界相当于双侧第十二肋尖至髂嵴的垂线。间隙的前面为壁层腹膜,右肝裸区、十二指肠、并结肠以及直肠的腹膜后部分为间隙的前界。间隙的后界为腰大肌、腰方肌。肠系膜根部两层腹膜之间,也可看做是腹膜后间隙的延伸部分。

  腹膜后间隙的主要内容物有腹主动脉、下腔静脉及它们的一些重要分支,胰腺部分、十二指肠、肾上腺、肾及部分输尿管等。由于腹膜后间隙是一个潜在性的大间隙,其前方是腹腔,阻力很小,所以血肿不容易止血。

  腹膜后的血肿发生机制基本上与腹腔积血大致相同,只是出血后的积血部位不同,有时损伤的器官也可以不同。在进行诊断时从腹腔内抽不出血,从影像学检查所发现的积血部位也是在腹膜后的间隙内。这种后腹膜出血不能自行吸收,必须进行手术治疗才是科学合理的,所以对于这个部位的出血只有用手术治疗的,才能适用本条款进行鉴定。

  外伤造成骨盆及脊柱骨折或腹膜后脏器、肌肉、血管等损伤可引起腹膜后血肿,临床症状不典型,多在开腹探查手术中发现。常见并发症与后遗症有失血性休克或感染等。

  三、伤害程度评定要点

  1.腹部有开放性或闭合性损伤史。

  2.腹腔内有出血的临床表现。

  3.腹膜后出血的表现:

  (1)常见于腰椎骨折、骨盆骨折及后腹壁挫伤等;

  (2)腹疼、腹胀、压疼明显,可有腹肌紧张;

  (3)如血肿破溃于腹腔,则形成血腹,腹腔穿刺可抽出不凝固血液;

  (4)X线检查:可显示腰大肌影像模糊;

  4.超声检查可发现腹腔积血征象。

  5.剖腹探查可以确诊并治疗。

  6.腹膜后血肿明确诊断后,用一般的保守治疗无法止血或有后遗症,必须立即用手术方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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