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专注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丰富,专业律师团队提供被告人刑事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概述

发表时间:2017-11-09 17:59:5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23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辩护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概述,希望能帮助大家。

  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盗窃、诈骗、抢夺、敲诈勒索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客体包括未成年人的人身自由及身心健康权利以及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组织未成年人从事扒窃、抢夺等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情况,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损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对此应在刑法中作出专门规定予以惩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这里,所谓组织,通常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和指挥未成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所谓组织是指利用招募、雇佣、强迫、引诱等手段,将未成年人纠集成一个较为固定的团伙;所谓策划,是指为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制订计划,筹谋布置的行为;所谓指挥,是指在实施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中起领导、核心作用,如分配任务、决定行动等。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不构成本罪。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组织者明知自己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行为必然或可能危及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社会治安秩序,但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就是关于: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的概述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wqlsw.cn/zmgn/2731.html
律师推荐
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专业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