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咨询
刑事咨询,刑事咨询栏目由南京刑事律师结合最新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对刑事法律咨询问题给予专业解答,针对刑事案件不同阶段辩护律师参与的事项进行提醒,方便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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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能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0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73
法院能否主动适用认罪认罚的从宽制度?回答是肯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当中的一项重要的制度,也是使用频率最高的刑事司法制度。实践中控辩协商型的认罪认罚案件较为常见,也就是说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接受指控的罪名和量刑意见,并且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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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必须被定罪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0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18
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必须被定罪吗?刑事立案标准并不意味着必须被定罪判刑。刑事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对于案件来源线索进行初步审查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然而立案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并不意味着嫌疑人必须被定罪。立案和最后被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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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已经定罪了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0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13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不等于定罪。移交检察院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刑事诉讼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定罪权专属人民法院,需经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后才能认定有罪,在法院生效判决前,任何程序阶段均不能推定有罪。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法律意义案件移交检察院(或监察委移交检察院)仅表明侦查阶段结束,进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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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他人签订合同会不会构成诈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77
冒充他人签订合同有可能构成诈骗。冒充他人签订合同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在很多情况下会构成诈骗。诈骗的构成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要有故意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或财产性利益的主观意图。冒充他人签订合同本身就带有欺骗的性质,其目的可能是非法占有对方的财物、服务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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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规定用信用卡钱赌博定什么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56
刑法规定,用信用卡的钱进行赌博,可能构成赌博罪或者信用卡诈骗罪。在我国刑法中,使用信用卡资金用于赌博的行为,其定罪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果仅仅是单纯的参与赌博,且赌博行为符合赌博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构成赌博罪。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这里的“聚众赌博”,是指组织、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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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放高利贷一般属于什么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47
私人放高利贷本身不一定构成犯罪,但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等。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在我国,私人放高利贷的行为性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情况下,单纯的放高利贷行为,若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上限,但没有其他违法行为伴随,通常只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不当得利,不会直接构成犯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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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寻衅滋事多次怎么认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63
寻衅滋事多次的认定,一般指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达三次以上。寻衅滋事是一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多次”寻衅滋事的认定,在司法实践中通常有较为明确的标准和考量因素。首先,“多次”一般指三次或三次以上。这里的次数计算,是基于已经查证属实的独立的寻衅滋事行为。每一次行为都应当具备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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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被判缓刑后是否可以工作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09
被判缓刑后通常是可以工作的,但具体情况会受到一些因素的限制和影响。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被判缓刑的公民在缓刑考验期内并非完全失去工作的权利。一般来说,只要工作条件和工作内容不违反缓刑的相关规定,是可以正常工作的。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工作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如果工作涉及到需要经常出差,而这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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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主动投案能成立自首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38
主动投案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能成立自首。自首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一种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主动投案是成立自首的重要前提条件之一,但并非只要主动投案就必然构成自首。首先,主动投案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自愿将自己置于司法机关的控制之下,表现出对法律的敬畏和接受惩处的态度。然而,要成立自首,还需要如实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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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假酒怎么处罚,法律怎么规定的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67
卖假酒的处罚依据其情节轻重而定,可能涉及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销售假酒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其处罚的力度和方式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销售的数量、金额、造成的后果等。在行政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能会被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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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诈骗罪有死刑吗诈骗罪主犯能判死刑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40
团伙诈骗罪没有死刑,诈骗罪主犯不能判处死刑。在我国刑法中,诈骗罪的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不存在死刑。团伙诈骗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诈骗行为。虽然团伙诈骗的性质可能更为恶劣,社会危害性较大,但仍然不会被判处死刑。刑法对于刑罚的设置和适用,是基于多种因素综合考量的,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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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立案必须要满足哪三个条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31
高利贷立案通常要满足利率超出法定范围、存在非法催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这三个主要条件。首先,利率超出法定范围是高利贷立案的关键条件之一。在我国,对于借贷利率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超过规定上限的部分,通常不被法律所保护。具体的利率上限会根据不同时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所调整。一般来说,如果借贷利率远高于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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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在异地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42
缓刑在异地执行一般需要满足罪犯的居住地变更、有正当的工作或生活理由、经过执行机关批准等条件。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有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而缓刑在异地执行是有一定条件和限制的。首先,居住地变更应是出于客观、合理且合法的原因。比如因工作调动,新工作地点在异地;或者因家庭重大变故,需要迁移至异地照顾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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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判死刑后还能减刑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34
在判处死刑后,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立即执行而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符合法定条件时有可能减刑。但如果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则不存在减刑的可能。死刑是我国刑法中最严厉的刑罚之一。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对于死刑立即执行,一旦判决生效并经过法定程序执行,就不存在减刑的可能性。因为这意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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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4-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99
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等。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