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是不是已经定罪了
发表时间:2025-05-04 18:03:58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27次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不等于定罪。移交检察院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刑事诉讼遵循“无罪推定”原则,定罪权专属人民法院,需经法院审理并作出生效判决后才能认定有罪,在法院生效判决前,任何程序阶段均不能推定有罪。
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的法律意义
案件移交检察院(或监察委移交检察院)仅表明侦查阶段结束,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全面审查证据,包括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等,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有可能出现三种结果:
第一种结果也是大多数案件的走向,被移送到法院判了。这里边包括判决有罪、无罪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三种结果。但是也有例外,比如说电影我不是药神的原型陆勇在现实中是被检察院移送到法院后,几百名患者联名写信要求免于刑事处罚,检察院就撤回来了,最后做了不起诉。
第二种结果就是不起诉。不起诉包括3种:相对不起诉、存疑不起诉和绝对不起诉。无论是哪种不起诉都属于没有前科,不影响孩子政审。但是这三种不起诉是不一样的。简单来说,相对不起诉就是构成犯罪,但是情节轻微。存疑不起诉就是证据不好,无法认定是否构成犯罪。绝对不起诉就是不构成犯罪。
第三种结果就是公安机关撤回。这种多数是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犯罪或者是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才撤回自行处理的。
因此,移交仅是程序推进,不代表实体结论。
延伸阅读一: 检察院与法院的职能分工不同
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但无权定罪。即使提起公诉,仍需法院独立审判。
法院:唯一有权定罪的主体,需通过庭审质证、辩论等程序作出判决。
延伸阅读二:逮捕是不是就意味案件移交到检察院
逮捕并不意味着案件会立即移交到检察院。逮捕是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的强制措施,目的是为了确保刑事案件的侦查顺利进行。案件是否移交到检察院,取决于公安机关对案件的侦查结果和是否符合移交条件。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逮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刑事案件的侦查进行,防止嫌疑人逃跑、销毁证据或干扰侦查。逮捕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审批和决定,并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并不意味着案件立即移交到检察院。在逮捕后,公安机关将继续对案件进行侦查,收集证据、调查取证等工作。如果公安机关认为已经满足移交条件,即涉嫌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适用法律明确,他们会将案件移交到检察院。检察院是独立的法律机构,负责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检察院将在收到案件后,依法审查材料并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如果检察院认为案件不成立或证据不足,他们可以决定不予起诉,即不将案件提交法院审理。需要注意的是,逮捕和案件移交是刑事诉讼中的不同阶段,前者是一种强制措施,后者是指案件的转交和审查起诉的程序。具体的程序和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案件性质和相关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在具体案件中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 【罪刑法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5695295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