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专注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丰富,专业律师团队提供被告人刑事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最新最全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发表时间:2022-10-30 10:05:4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1563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最新最全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希望能帮助大家。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008年6月25日

  为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对公安机关治安部门、消防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2017年4月27日

 为及时、准确打击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2022年4月6日

  为适应新时期打击经济犯罪案件工作需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研究修订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管辖的部分经济犯罪案件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2012年5月16日

  为及时、准确打击毒品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对公安机关毒品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级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立案侦查,各级检察机关应当依照此规定审查批捕、审查起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二○○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和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立案标准规定如下:

以上就是关于:最新最全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http://www.wqlsw.cn/zsbz/4444.html
律师推荐
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专业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