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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咨询

刑事咨询,刑事咨询栏目由南京刑事律师结合最新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对刑事法律咨询问题给予专业解答,针对刑事案件不同阶段辩护律师参与的事项进行提醒,方便学习借鉴.

  • 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代理律师的权利和法律依据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8-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35

    1、阅卷权《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经人民检察院许可,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料的,参照本规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办理。第四十九条:辩护律师或者经过许可的其他辩护人到人民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由负责案件管理的部门及时安排,由办案部门提供案卷材料...

  • 审判阶段被害人代理律师的权利和法律依据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8-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226

    1、阅卷权《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五条第一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的,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诉讼代理人经人民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2、申请调查取证权《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需要收集、调取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的...

  • 刑事案件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有什么作用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8-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249

    第一,在审查起诉阶段发表意见《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

  • 刑事案件被害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8-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288

    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前提是接受被害人的委托,就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而言,每一个阶段的都由不同的专门机关扮演不同的角色。在刑事案件诉讼各个阶段都可以聘请律师参与到刑事诉讼过程中呢?虽然《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限定了被害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时间,即只能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才能...

  • 撤销案件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撤案后还能立案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7-1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39

    撤销案件的法律规定依据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不追诉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

  • 委托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办案流程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7-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03

    遇到南京刑事案件,亲友被刑事拘留,家属无法处理,需要请律师会见辩护,这时候如果不懂怎么请南京专业刑事辩护律师的,可以看完下文内容。南京办理刑事案件律师委托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初步咨询与确定委托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亲属与律师进行初步咨询,了解案情及律师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双...

  • 南京找刑事律师会见一次多少钱?会见时间多久?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7-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03

    南京找刑事律师会见一次多少钱?在南京找刑事律师会见一次大概费用在2000到5000元一次。这个是单次会见费用,是否包含交通费用需要具体和律师沟通。通常初级律师的费用可能从每次会见2000元至3000元不等,中级律师从3000元至5000元不等,高级律师或知名律师的费用更高,每次会见费用可达5000元以上。此外,律...

  • 重婚罪的立案管辖和认定条件是怎样的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6-0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48

    重婚罪归哪个法院管辖重婚罪管辖权是哪里重婚罪的管辖权通常在犯罪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1、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重婚行为的实施地、结果地等。比如,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地点、办理虚假结婚登记的地点等。2、被告人住所地,一般指被告人的户籍所在地。如果被告人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经常居住...

  • 醉驾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刑的?不谅解怎么判?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3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18

    醉驾致人轻伤二级怎么判刑的醉驾致人轻伤二级的判刑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首先,醉驾本身就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其次,如果醉驾行为还导致了他人轻伤二级的后果,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幅度为处三...

  • 刑事咨询:交通肇事赔偿与刑事处罚的关系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2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51

    交通肇事无力赔偿要坐牢吗交通肇事无力赔偿是否要坐牢,取决于具体的案件情况。一般来说,如果交通肇事构成犯罪,比如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具有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明知车辆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失灵、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严重超载驾驶、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等...

  • 刑事律师咨询:交通肇事罪存在累犯和自首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2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83

    交通肇事罪是否有累犯交通肇事罪不存在累犯的问题。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而过失犯罪不符合累犯的构成要件。累犯的成立需要前后犯罪均为故意犯罪。交通肇事通常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等过失心理导致的,并非出于故...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30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四个构成条件?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其构成条件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这些单位是建筑工程的直接参与者和责任...

  • 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能否缓刑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50

    如何定义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具体来说,交通肇事逃逸具有以下几个重要特征:1. 主观上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即肇事者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且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仍然选择逃离现场。2. 客观上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这里的...

  • 刑事律师咨询:交通肇事罪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89

    交通肇事罪主要责任和全责量刑一样吗交通肇事罪中,主要责任和全责的量刑不完全一样。全责意味着肇事者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的过错和责任,这种情况下通常被认为其过错程度更高。而主要责任则表明肇事者在事故中的过错程度相对较轻,但仍然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在量刑时,全责的情况可能会面临相对较重的刑罚。然...

  • 交通肇事以及交通肇事逃逸能否缓刑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5-05-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43

    交通肇事罪可以适用缓刑吗交通肇事罪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适用缓刑的。适用缓刑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一般来说,如果交通肇事犯罪情节较轻,比如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对较小,肇事者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或其家属的谅解,并且有真诚的悔罪表现,例如主动投案...

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
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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