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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发表时间:2017-11-09 18:21:4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594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辩护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构成要件,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概念及其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是指组织召集多人观看、收听并播映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淫秽音像制品罪同其他有关淫秽物品犯罪一样,都不同程度地侵害了社会的管理秩序,腐蚀人们的心灵,毒化了社会良好的道德风尚,但本罪以其音像结合的特性,使淫秽内容的传播更加直观、更具刺激性,因而社会危害性也就更大,对社会管理秩序这一客体的侵害也就更为严重。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组织播放淫秽电影、音像等淫秽音像制品的行为。所谓“组织播放”,是指召集多人或多次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在家庭中实施,也可以在社会上或单位里实施。具体地讲,所谓播放,就是以放映机、放(录)相机、录音机等机器来进行传播。但是,播放的方式并非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所独有,在一定条件下,播放淫秽制品也可以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由于本条对于本罪已明确限定是组织播放行为,因此,只向个别人播放或仅仅是参与观看等行为均不构成本罪。所谓“淫秽音像制品”,主要包括淫秽的电影、录像、幻灯片、录音带、激光唱片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2款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达十五至三十场次以上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定罪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组织播放15至30场次以上的;(2)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亦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淫秽音像制品的,都可能构成本罪。单位如果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淫秽音像制品的,也可以构成本罪,应由单位及其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明知是淫秽的电影、录像等淫秽音像制品而故意予以组织播放的。本罪不能含有以牟利为目的,如果组织播放淫秽电影、录像等淫秽音像制品是以营利为目的,则构成本法第363条所规定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不是本罪。

以上就是关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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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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