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处罚
发表时间:2017-11-09 11:37:2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658次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处罚,希望能帮助大家。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中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找刑事辩护律师上南京刑事律师网(http://www.wqlsw.cn),知名南京律师提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
以上就是关于: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的处罚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