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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损伤重伤二级之颈内动脉血栓形成或有血管腔狭窄

发表时间:2017-10-17 15:30:45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56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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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

  本条款所规定的血栓对血管腔的堵塞要达到50%以上,一般要有影像学的诊断。本条款的鉴定时间是在医疗终结后进行,如果发生在损伤后经过对症治疗将血栓溶解的或不完全性溶解的,最后达不到血管腔狭窄(50%以上)的,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如果颈内动脉血栓形成后导致大脑的供血发生障碍,出现较为严重的后遗症的,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可以用脑损伤后遗症导致的功能障碍相关条款鉴定。

  在司法鉴定中有时也遇到颈内动脉的内壁破裂,发生动脉夹层瘤的,这种瘤体也可以造成颈内动脉血管腔狭窄(50%以上),此种情况的也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因为假性动脉瘤不是血栓,所以在司法鉴定中要注意这一点。还要掌握颈内动脉血管腔狭窄(50%以上)这个最低限标准,因此要在鉴定书的附件中附上影像学的相片作为鉴定证据。

  本损伤的发生主要是颅脑损伤合并颈部伤等情况,颈内动脉内膜受损可形成血栓。常发生在颈内动脉起始点,向上延伸到颅内颈内动脉与后交通动脉连接处,导致颈内动脉或大脑中动脉供血区急性脑缺血及脑梗死。

  一、损伤后常见临床表现

  损伤后血栓形成的早期,临床症状主要为原发性脑损伤的表现,如意识障碍、神经功能受损等,但有时原发性脑损伤往往较轻,可无原发性昏迷及神经功能受损表现。颈内动脉闭塞临床征象可于伤后立即出现,少数伤者于伤后数日甚至数周始有表现,因为血栓的形成需要一个过程,所以可延至数日甚至数周。表现为与原发脑损伤不相符的症状和体征,典型表现为大脑半球缺血,根据栓塞的具体部位、完全与否、脑底动脉环的代偿能力、大脑半球的主次及伴发脑外伤的轻重、有无继发性缺氧等不同情况,而有程度不一的意识障碍和神经功能缺损,多数伤者表现神志不清,有极少数伤者发生癫痫、偏瘫、偏身感觉障碍或有失语,严重者意识障碍加重甚至脑疝,酷似颅内血肿表现甚至危及生命,如原有意识障碍者,在有所好转后,意识障碍突然加重。重者颈内动脉闭塞完全,发病急促,可于数小时内进入脑疝危象,甚至死亡。

  二、损伤程度评定要点

  (一)有明确的头、颈外伤史,但半数以上缺乏颈部外伤体征,是导致高误诊率和死亡率的重要原因。

  (二)轻型脑损伤伴有颈内动脉闭塞的伤者,如出现临床表现与脑损伤不符而疑及此症,特别是伤后l一2天,少数病人可延至数日甚至数周,病情突然加重,出现大脑半球缺血的征象,即应考虑本病,但对重型脑损伤伴有颈内动脉闭塞的伤者,要在早期明确诊断,但很困难,只有在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的同时,及时采用影206

  像学辅助检查,才能做出早期诊断。

  (三)应用CT和超声学检查可以证实颈内动脉外伤后形成的血栓,并能确定血管堵塞的程度,是确诊的最佳手段。

  (四)MRI在缺血早期的,即可检出,最初9h缺血区已出现脑水肿,Tl加权像呈低信号,T2加权像是高信号。

  (五)脑血管造影可以显示动脉闭塞的具体部位、程度以及颅底动脉环的代偿情况。

  (六)血栓形成后对血管腔的堵塞要达到50%以上。

  (七)在完全排除疾病性的血栓栓塞后才能鉴定为重伤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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