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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耳廓损伤重伤二级之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发表时间:2017-10-22 15:38:59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869次

  牙齿是人体最坚硬的器官,所有牙齿分别锒嵌于上、下颌牙槽窝内并排列成连续的弓形。其主要的功能之一是对食物进行切割、撕裂、研磨等机械性加工,另外还有辅助发音、维持其面部的外形美观。

  人体的每一枚牙齿都是牙冠、牙颈和牙根三部分组成,牙本质主要是骨骼成分,构成牙齿的主体。正常情况下牙冠显露于口腔,为牙釉质所覆盖;牙根埋藏于牙槽窝内,为牙骨质所覆盖;牙冠和牙根中间的交界部位则称为牙颈。牙体内部有一个与牙外形大体相似的并含有牙髓的空腔称为牙髓腔。牙齿借助于牙周膜固定于牙槽窝内,牙颈部为牙龈所覆盖。当人摄取食物时,随咀嚼系统的协调动作,上、下牙齿发生咬合性接触,从而完成切割、撕裂、咀嚼功能。

  在本鉴定标准中规定牙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主要是由于因为牙齿在咀嚼时是由相对应的上下牙齿相互磨擦而产生功能,缺失7枚以上将标志着将有14枚以上的牙齿失去功能。本条款中缺失的牙齿界定在7枚以上,这是最低限值,在本标准中最高限值没有规定,这种规定是相对科学合理的。

  在本标准中没有规定重新安装固定式假牙可以减轻责任,所以在司法鉴定时对于安装假牙不予考虑。

  一、牙齿折断或脱落的司法鉴定的一般原则

  牙齿的损伤在临床上可分为牙挫伤、牙折断和牙脱位三种。牙挫伤后可出现牙齿松动,根据其松动的程度又分为三度松动:一度松动最轻,二度松动次之,三度松动最重。对于第三度松动的在临床上符合拔除特征,但有的三度松动的牙齿固定再植又重新康复的,即使已脱位的牙齿,在伤后最快的时间到医院也有再植成的。只要是第三度松动的牙齿再植成功的皆不能按牙缺失评定。如果牙齿已经脱离人体,后来再植成功的,必须有医生证明时,可以按牙齿缺损进行鉴定。

  牙挫伤主要是牙周膜和牙髓损伤,牙周膜损伤的后果是牙松动,牙髓损伤的后果是牙坏死。

  牙折断在临床上分为冠折、根折和冠根联合折三类。以根折和冠根联合折二种最为严重,这两种牙折多半会暴露牙髓腔,一般是1/2以上的牙折即可暴露牙髓腔。

  牙脱位是指牙齿受外力作用而偏离以致脱离牙槽窝者,包括移位、半脱位、嵌入深部、完全离开口腔。极少情况下可见完全脱离所在牙槽窝的牙,多半是有一些组织牵连。牙折断基本上皆是断端离开口腔的齿列,掉到体外或口腔内的其他部位。牙齿嵌入深部是指牙齿脱位后滞留在口腔的某个部位,又再次受到暴力打击,使脱位的牙被打入深部组织内。牙的损伤多伴有牙龈的撕裂伤,较严重的损伤亦可造成牙槽骨骨折。凡是伴有牙槽骨大范围的损伤性骨折的,可导致咬合错乱。

  牙槽骨损伤以上颌多见,多发生于前牙。有的可能只限于牙槽骨,也可波及腭侧骨扳。若暴力从侧方而来,则除有牙槽骨骨折外,更伴有腭正中断裂而彼此重叠,并有腭粘膜撕裂。此外,有牙龈及上唇损伤和该部肿胀,骨折片移位和该部的咬合错乱。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人常问打落儿童的乳牙7枚以上能否鉴定为重伤二级,儿童在哺乳期1年后以吃食物为主,特别是6岁左右吃的东西基本上与成年人一致,其牙齿同样具有切咬、撕裂和咀嚼几种功能,外伤性脱落后,其功能丧失达50%以上时亦对健康有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在损伤评定的时候要注意儿童的年龄,是否是在牙齿的更换期,被打落的牙齿要认真的检查,如果牙齿根部很光滑,齿窝又没有出血,也可能是正在自然脱落,再加上暴力打击只是造成了提前脱落,此种情况下就不宜鉴定为外伤性脱落。对于折断的鉴定条件应与成年人一致。

  总之,对于儿童和老年人的牙齿鉴定要特别认真仔细,观察要细,认准是自然脱落还是打击性脱落,既不能搞“一刀切”的原则,更不能采“和稀泥”的办法。鉴定老年人松动严重的牙齿及6~7岁左右的儿童牙齿更换期的,也可以掌握下降一级的鉴定方法。

  二、损伤程度评定要点

  (一)有确证的下面部暴力损伤史

  损伤后立即出现牙齿疼痛、牙龈充血、肿胀或撕裂性出血;受伤牙齿松动三度以上。牙松动后,有典型的触压痛,X线拍片可见牙根折断;牙齿松动三度以上的可见移位,高出咬合平面,X线拍片见牙周根尖周间隙明显增宽。

  (二)牙脱位或牙脱落缺失

  较重暴力的打击,可以造成牙脱位。牙脱位有多种情况,其中包括移位、半脱位和嵌入深部组织内。牙脱位是显而易见的,客观地看到牙齿在牙槽窝的位置有明显的改变或甚至脱出。部分脱位的牙齿皆有明显松动和疼痛,而且常妨碍咬合;向深部嵌入者,则牙冠暴露部分变短,位置低于咬合平面。完全脱位者为牙脱离牙槽窝,或仅有软组织粘连,或已完全离体。对牙齿完全脱位的,在检查时常见牙槽窝空虚或仅有血块充血。完全脱位离体的,有时可能在现场找不到脱落的牙齿,此种情况的可能嵌入其他解剖部位,例如吞咽到胃内或嵌入口腔间隙组织内。牙齿脱落多枚的,常可伴有牙槽骨骨折、颌骨骨折、软组织损伤,面颊部塌陷变形。

  (三)牙折断

  牙折断常是由于外力直接撞击而造成的,也可能因外力撞击颌骨剧烈运动而致使上、下牙齿相碰撞造成。上中切牙的折断最常见,下中切牙折断次之。

  牙折断按解剖部位可分为冠折、根折和冠根联合折三种类型。冠折又分为穿通牙髓与未穿通牙髓两种。冠折最易发现,有明显的缺损,如穿通牙髓腔则症状明显;未穿通牙髓腔者,可有轻微的感觉过敏或无感觉异常。

  根折的主要特征是牙齿明显松动和有触压痛,折断线愈接近牙颈部,则松动度愈大;如折断线在根尖区,也可能不出现明显的松动。

  冠根联合折断,可以见到部分牙冠折断或裂开,活动时可见到与根部相连,伤后出现明显的咬合痛和触压痛。X线拍片检查时可以看到牙冠折裂线向牙根连续,此种情况就可以诊断冠根联合折。

  (四)牙槽突骨折

  牙槽突骨折多见于前牙部分,可能单独发生,也可伴有上、下颌或其他部位骨骼或软组织损伤。牙槽突骨折不能适用此条款鉴定。如果复杂性严重牙槽突骨折后,有严重的后遗症时,可以参照本标准中相关条款进行鉴定。依重伤吸收轻伤的原则,在鉴定意见中可以只写最重的损伤程度等级,但是在分析说明中可以对低等级的损伤也进行说明。

  牙槽突骨折常伴有唇组织与牙龈的肿胀和撕裂伤。骨折片有明显活动度,摇动一牙,可见邻近数牙随之移动,从而引起咬合错乱。牙槽突骨折常伴有牙损伤,常见的就是牙折断或牙脱位。X线拍片检查可以明确诊断有无牙槽突骨折,骨折类型、程度等,并能检查出有无颌骨骨折。

  (五)司法鉴定中注意事项

  在损伤程度评定的时候,应该了解伤者受伤前有无牙齿损伤史,有无病变、折断、脱落、或者缺失等相关情况,排除非外伤性牙齿松动、脱落的情况。鉴别创伤治疗期间与损伤无关的拔牙致牙齿缺失的情况。对老年人及学龄期儿童或牙周病患者有无牙齿松动不牢、极易脱落的情况,都要深入调查、认真检查、全面分析,最后作出科学的评定结论。

  备注:

  牙齿的松动程度在临床上分为三度:

  一度:牙齿向颊侧或者向舌侧方向活动> Imm; 二度:牙齿向颊侧或者向舌侧方向活动1—2mm; 三度:牙齿向颊侧或者向舌侧方向活动> 2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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