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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概念

罪名概念, 罪名概念栏目由南京刑事律师专业解读刑事犯罪的罪名概念,为刑事辩护律师提供专业的犯罪研究理论指导,方便热爱刑事辩护的法律人学习.

  •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的概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581

    (一)概念及其构成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事秘密的安全。我军《内务条令》和《保密条例》都规定了军人必须遵守的保密守则,如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带的秘密...

  • 南京刑事律师解读隐瞒、谎报军情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27

    【概念及其构成】 隐瞒、谎报军情罪,是指军人故意掩盖真实的军事情况不报告或者报告不真实的军事情况因而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情报告秩序。在战争中,要争取作战的胜利,必须依靠正确的指挥,而正确的指挥有赖于全面准确...

  •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概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20

    (一)概念及其构成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指非军职人员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阻挠军人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军职人员的正常执行职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支持国防建设,为武装力量的军事...

  •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构成和认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849

    第三百七十八条(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战时宣传舆论秩序。战时激发官兵的斗志,保持部队高昂的士气,是夺取作战胜...

  •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的综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63

    【相关规定】 第三百七十四条(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在征兵工作中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七十条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

  • 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综述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29

    第三百八十一条(战时拒绝军事征用罪)战时拒绝军重征收、征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相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修正)(节录) 第四十八条国家根据动员需要,可...

  •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59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战时兵役管理秩序。我国《宪法》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

  •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与罪名渊源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11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的概念与罪名渊源...

  •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的概述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756

    第四百三十九条(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出卖、转让大量武器装备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

  • 遗弃武器装备罪的概述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10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21

    第四百四十条(遗弃武器装备罪) 违抗命令,遗弃武器装备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遗弃重要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侵犯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谓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杀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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