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当前位置: 南京刑事律师>>律师咨询>>刑事咨询

刑事咨询

刑事咨询,刑事咨询栏目由南京刑事律师结合最新刑事诉讼法律规定,对刑事法律咨询问题给予专业解答,针对刑事案件不同阶段辩护律师参与的事项进行提醒,方便学习借鉴.

  • 南京拘留所和看守所在同一个地方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10-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919

    在南京有些拘留所和看守所地址一样的,但关押的场所是分开的。拘留所和看守所并不是同一个地方。它们在法律依据、性质界定、羁押对象以及法律监督方面都存在差异。拘留所主要羁押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以及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行政法规,属于国家行政羁押机关。看守所则是羁...

  • 南京酒后寻衅打人如何定罪处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10-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00

    酒后寻衅滋事动手打人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可能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酒后打人行为符合“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构成寻衅...

  • 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检察院是否有权监督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24

    不服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检察院是否有权监督?由哪个部门监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557条至566条(即第十三章第二节“刑事立案监督”)等有关规定,检察机关刑事立案监督范围包括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在规定期限内不作出是否立案决定三种情形。其中前两种情形公安机关均已...

  • 取保候审期间再犯罪的能否再次办理取保候审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67

    问题:犯罪嫌疑人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故意犯罪,送押时因病看守所暂不收押,公安机关又对其取保候审。检察机关认为其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不能再次取保候审;公安机关认为其虽然再次犯罪,但其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71条的规定,且其患有严重疾病看守所暂不收押,可以...

  • 定制伪劣产品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75

    某工程分包人为了降低成本,与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商约定如何生产伪劣的产品蒙混过关。该情形下,该工程分包人是否构罪?如果构罪,是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还是与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商共同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数额如何计算?刑事法律专家解答: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既包括直接故意,也包括间接故意。...

  • 办理刑事赔偿案件终止审查时如何适用法律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38

    立案审查后,刑事赔偿请求人撤回刑事赔偿申请的,终止办理时如何适用法律《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第46条规定了刑事赔偿案件中止办理情形,但未对终止办理情形作规定。实务中,立案审查后,刑事赔偿请求人撤回刑事赔偿申请的,终止办理时如何适用法律?最高检解答专家组经研究认为,检察机关办理刑事赔偿案件期间,赔偿...

  • 犯罪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审查起诉时无行为能力如何处理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80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后,经承办人审查,犯罪嫌疑人犯罪时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审查起诉阶段因病(精神病发病无法接受讯问)为无行为能力。现审查起诉期限届满,检察机关应当如何处理?2014年最高检《关于审查起诉期间犯罪嫌疑人脱逃或者患有严重疾病的应当如何处理的批复》第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丧失...

  • 对暂予监外执行中的哺乳期作何理解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07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对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其中,“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是否应理解为需要母乳喂养自己婴儿的妇女?哺乳期限多久,是否可以延长?“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应指亲身在哺育和照顾自己婴儿的妇女,不仅指以母乳喂养自己婴儿的妇女。哺乳期限为一年,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生日止...

  • 未成年人案件绝对不起诉后是否需要犯罪记录封存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70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第86条关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封存的规定,是否包括绝对不起诉和存疑不起诉的情形?第一,从规定内容上看,《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4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应当对相关记录予以封存。除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进行查询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

  • 生产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肉类制品如何定性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63

    生产、销售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检验的肉类制品,案发后经检验该肉类制品又符合安全标准,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要件之一是“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问题所涉情形不能简单适用“两高”《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

  • 无证经营成品汽油是非法经营罪还是危险作业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45

    无证经营成品汽油应当适用非法经营罪还是危险作业罪?答疑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提出“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2020年7月,商务部废止了有关规范成品油许可经营的《成品油市场管...

  • 罚金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是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373

    罚金刑的刑事执行案件中对于被执行人名下的唯一住房是否可以执行?答疑意见:目前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程序法律规定较为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

  • 进入无人房屋盗窃是否认定为入户盗窃?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295

    房屋装修后,尚无人居住,进入房屋盗窃财物是否认定为入户盗窃?答疑意见:该问题核心在于对“入户盗窃”中“户”的范围的理解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3条第2款规定:“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

  • 宣告刑事判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9-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408

    刑事案件宣告判决应当公开进行,宣告判决应当开庭宣判,应当提前三日通知辩护人并予以公告宣判时间地点,具体法律条文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零二条 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

  • 有前科的人还能做不起诉或者缓刑吗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4-08-1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点击:656

    曾经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再次犯罪,还能做不起诉或者缓刑吗?答案是:在一定的情况下,还是有机会的,只是相比没有前科的人难度更大。有前科,仍然可以不起诉【基本案情】被不起诉人陈某某,男,1983年**月**日出生。该人前科劣迹:一、因犯抢夺罪,2006年9月25日被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二、因犯过失...

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
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南京刑事律师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