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打可以进行正当防卫吗需要赔偿吗
发表时间:2025-05-12 08:37:07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9次被打了是可以进行正当防卫的,正当防卫造成不法侵害人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1、正当防卫有严格的条件和限制。首先,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如果不法侵害尚未开始或者已经结束,就不能进行正当防卫。比如,对方只是口头威胁要打你,但还没有实际动手,此时进行防卫可能不被认定为正当防卫。
2、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不能以报复、故意伤害等不正当目的进行防卫。
3、防卫的手段和程度应当与不法侵害的程度相适应。比如,对方只是轻微推搡,而你却使用致命武器进行反击,就可能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4、在判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环境等。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的认定在实际案件中可能会比较复杂,需要结合具体的事实和证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情况。法律会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也要求公民在维护自身权益时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原则。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被打者正当防卫还手打伤对方,该不该承担赔偿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规定的哪些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呢?
第一,必须是为了避免人身、财产权利免受不法的侵害。比如,凶手正在打人、正在抢东西,这些都是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可以进行正当防卫;
第二,保护的既可以是本人的利益,也可以是别人的。一个人进行正当防卫,并不是只有自己受到伤害时才可以,如果发现别人的人身或者财产正在被侵犯,也可以进行正当防卫。为了别人的利益进行的正当防卫,也就是大家说的见义勇为;
第三,必须是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在进行的过程中,才能正当防卫。这个是认定正当防卫非常关键和重要的因素。必须是伤害行为正在进行时,才可以正当防卫,防卫行为具有紧迫性,如果当时不防卫,很可能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对方还没开始动手,或者已经结束了殴打、伤害行为,都不算;
第四,必须是针对打人者本人进行正当防卫。这个条件也是很明确和严格的,谁打你,你对谁还手,才叫防卫,还击行为不能针对打人者以外的人;
第五,防卫行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损害。就是防卫行为要和伤害行为在程度上旗鼓相当,达到足以压制伤害行为就可以。
当然还有一些极端的情况发生,比如,有人想利用法律漏洞,先挑衅,让对方先动手,然后他还手达到伤害对方的目的,所以规定了防卫过当承担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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