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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税罪的认定

发表时间:2020-11-22 22:30:5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 858次

今天南京刑事律师网的南京刑事律师带来主题是关于:逃税罪的认定,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要注意区分逃税与漏税。

  漏税是指纳税人(包括扣缴义务人)并非故意,没有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的行为,是一种一般税务违法行为,应由税务机关责令其补缴漏缴的税款,并加收滞纳金;逃税则是一种故意行为,行为人目的明确。从性质上看,逃税性质要比漏税严重得多,逃税情节严重,符合规定的逃税罪的条件的,应当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要注意区分逃税与避税。

  所谓避税,是指采用合法手段减轻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逃税与避税虽然都是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但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不同:避税是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采取各种合乎法律规定的方法,有意减轻或者免除税收负担的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符合立法意图的,如利用经济特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特区投资,有些则是钻税法不够完善的空子;逃税是发生纳税义务后,采用非法的手段减少或者不履行纳税义务,在任何情况下,逃税都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对于钻法律空子的避税,只能通过不断完善税收法律的方法来防止;对于逃税,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打击,是减少逃税犯罪的重要手段。

  3.要注意区分一般逃税行为与逃税犯罪。

  本条明确规定了逃税犯罪的定罪标准,这是区分一般逃税行为与逃税犯罪的标准,必须严格执行。本条对单位逃税犯罪与个人逃税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没有作分别的、不同的规定,主要是因为规定了逃税的比例的标准。因此,和其他单位犯罪数额标准一般高于个人犯罪数额标准不同,单位逃税犯罪与个人逃税犯罪的定罪数额标准是一致的。

  (二)本罪与走私罪的界限

  由于逃税罪中的逃避应纳税款的行为与走私罪中的逃避关税的行为具有某些相似之处,因此,二者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逃税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税收管理制度,而走私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则是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

  2.逃税罪违反的是税收法规,而走私罪违反的则是海关法规。

  3.逃税罪的主体是纳税人,包括负有纳税义务的公民个人、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对纳税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而走私罪的主体则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走私犯罪行为的自然人以及法人。

以上就是关于:逃税罪的认定的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随时咨询我们的刑事律师团队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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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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