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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会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中哪些案件的人员姓名需要隐名?

发表时间:2021-09-23 14:28:22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7177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哪些案件会在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中哪些案件的人员姓名需要隐名?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哪些案件会在裁判文书网公布?哪些案件的人员姓名需要隐名?

  网络科技迅速发展,网络的便捷性和公开性为信息的公开传播提供了有效的途径,新时代学法看法知法,跟随网络时代的步伐,最高法院在互联网设立中国裁判文书网,统一公布各级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过往法院的裁决地区局限性及内部传阅性较强,公开性较弱,现在有了用裁判文书网呈现无疑更直观公开透明,那么,哪些案件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生效后多久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中哪些案件的人员姓名需要隐名?下面一起去跟着刑事律师网小编去看看吧。

  哪些案件会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第三条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裁判文书生效后多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应当在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依法提起抗诉或者上诉的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应当在二审裁判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公布。

  裁判文书中哪些案件的人员姓名需要隐名?

  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时,应当对下列人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

  (一)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

  (三)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进行隐名处理时,应当按以下情形处理:

  (一)保留姓氏,名字以“某”替代;

  (二)对于少数民族姓名,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

  (三)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姓名的中文译文,保留第一个字,其余内容以“某”替代;对于外国人、无国籍人的英文姓名,保留第一个英文字母,删除其他内容。

  对不同姓名隐名处理后发生重复的,通过在姓名后增加阿拉伯数字进行区分。

   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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