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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一级之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发表时间:2020-11-27 00:04:15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640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一级之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条款的释义内容请参考5.2面部、耳廓损伤5.2.2重伤二级“牙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条款中的相关内容。本条款的损害发生原因、发生机制、临床症状、损害后果等都和重伤二级中的基本相同。

  本条款的牙脱落不包括Ⅲ度牙松动,只要是牙齿脱出齿槽窝或完全脱出就可符合本条款规定的本意。牙齿折断类型中的冠折不能适用本条款,但是只要是牙折断超过1/2以上的,可视为全牙折。如果牙折不超过1/2时,只能称为部分缺损。无论是牙脱落还是牙折只要是超过4枚以上的,都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可能碰到一种情况,就是在损伤的当时并没有达到脱落或折断的程度,但是由于牙齿已经达到高度松动的程度,经过临床对症治疗最终无法保留,或是到医院后经检查确定无法保留时,即将其拔除的,此种情况下如果本鉴定标准中有专门条款的适用专门条款鉴定,没有专门条款的按本条款的鉴定原则进行类推性鉴定。但是属于此种情况的一定要进行影像学上的客观检查来证明。 目前医学的发展相当先进,牙齿脱落后可以再植,只要是所脱落的牙齿再植成功,其功能不受影响的,不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但是再造成功的或是安装义牙的不影响鉴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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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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