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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具有哪些情形的被告人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发表时间:2021-05-03 17:53:56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11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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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方式,保证自己不逃避相关刑事诉讼活动的强制措施。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的条件、被取保候审人应遵守的义务、保证金的确定和退还等问题予以了明确和进一步完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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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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