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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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10-1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296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指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 在南京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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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把握技侦证据材料审查与判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3192
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收集的证据材料,是指通过采取技术侦查措施、隐匿侦查、控制下交付等手段所收集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材料。与一般证据材料相比,该种证据材料具有如下特点:(1)秘密性。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秘密侦查方法所收集的证据材料,是在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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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把握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等说明材料的审查判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6521
每一本刑事案卷中基本上都有情况说明的存在,情况说明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大量存在并广泛应用,其中以侦查机关出具的到案经过或者抓获经过等材料最为常见。 关于到案经过、抓获经过等情况说明的属性,即情况说明是否属于证据,学术界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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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审查、调查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310
根据刑事讼法及《解释》的相关规定,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审查、调查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审查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调查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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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律师如何把握口供补强规则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3316
补强证据规则则是指为了保护当事人尤其是刑事被告人的权利,防止误认案件事实,对一些证明力明显薄弱的证据。主要是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要求另有其他证据予以辅证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则。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对一切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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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故意犯罪存在犯罪中止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5441
如果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自然也无成立犯罪中止的余地。正是遵循这一思路,学界倾向于认为,间接故意犯罪没有成立犯罪中止的余地。③但是,在南京刑事辩护律师看来,间接故意犯罪不仅存在犯罪未遂形态,而且存在犯罪中止形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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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中止能否存在于危险犯中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052
犯罪中止能否存在于危险犯中,或者说危险犯是否存在犯罪中止,在我国一直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对于危险犯而言,只要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发生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就属于犯罪既遂,因而危险犯中不存在犯罪中止之说。南京刑事辩护律师不赞成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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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具体处罚范围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283
对于犯罪未完成形态的具体处罚范围,不能笼统而论,而应分别明确犯罪预备、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可罚性范围。 (一)犯罪预备的处罚范围 虽然处罚犯罪预备的范围极其有限,但一概不处罚犯罪预备的国家几乎是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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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含义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772
(一)从轻处罚 根据1997年《刑法》第62条的规定,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从轻处罚并不意味着只能在法定刑的中间线以下判处刑罚。被告人是否已经从轻处罚,只有在一定的参照系中才能看得出来。换言之,首先,法官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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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可以”的含义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074
进行刑事立法时,立法者会设想各种情形,根据行为的客观危害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当立法者确信如此处理是合理的时候,其会使用“应当”一词。“应当”是非授权性规定,意味着法官无条件地只能如此适用刑法规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