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律师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当前位置:南京刑事律师>>自由列表盗窃罪
  • 2017年最新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7-1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3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法发[2017]7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公正,根据刑法和刑事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导意见。 ···...

  • 最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7-1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3583

      为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实现量刑均衡公正,提升刑事司法公信力,2017年8月7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一、量刑的指导原则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

  • 香港“不诚实犯罪”与大陆刑法相关犯罪比较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6-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713

           南京刑事律师作为一位在理论和实践领域都卓有建树的辩护律师,对于将中国大陆法律和境外法律进行比较研究具有很深的兴趣。今天就将香港刑法中所谓的“不诚实犯罪”与大陆的相关罪名做一比较···...

  • 移动互联网支付条件下盗窃罪和诈骗罪的分野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6-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685

           随着网银、微信、支付宝为代表的移动支付手段越来越普及和发达,必然会有一些不法之徒,利用移动支付手段的方便快捷,实施非法占有财产的犯罪活动。南京刑事律师作为刑事领域的专业律师,对这个问题有···...

  • 刑事辩护律师如何为盗窃罪当事人争取不起诉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网     日期:2018-06-0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930

      作为在刑事领域的一名资深律师,南京刑事律师办理过诸多大案要案,对于如何使得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获得不起诉处分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盗窃罪作为一种高发性财产犯罪,近年来的发案率呈上升趋势,对盗窃罪的刑事辩护的研究特别是不起诉的研究在刑事···...

  • 盗辩如流非小技---南京辩护律师盗窃辩护经验谈 作者: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8-04-2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914

           作为带领着一支省内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的知名律师,南京刑事律师在多个罪种的辩护上具有非常丰富的经验。盗窃罪作为目前非常多发的案件,是目前刑事律师的一大辩护业务点,南京刑事律师向来注重积···...

  • 刑事案件量刑的基本步骤及计算公式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1-2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269

      一、量刑的基本步骤   第一步、确定量刑起点 第二步、确定基准刑 第三步、确定宣告刑。   而这三大步又可分为几个小步骤,具体为:   第1步、确定相应的法定刑幅度。   ▼   第2···...

  • 辩护律师巧用刑事责任能力为盗窃罪做无罪辩护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8-01-2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580

      盗窃犯罪在世界各国都是一种非常传统的犯罪形态,并且的侵犯财产的犯罪中,占据了发案数的几乎半壁江山。因此,盗窃罪越来越成为,刑事辩护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南京刑事律师就曾经承办过多起数额不等的盗窃案件的辩护,为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争取取···...

  • 犯罪未遂的客观要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1-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422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1.着手的认定。   犯罪未遂的每一个成立要件都有其特定机能。在原则上不处罚犯罪预备的国家,行为人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具有限定处罚范围的机能,是罪与非罪的分界线;在处罚犯罪预备的国家,行···...

  • 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1-2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086

      对于犯罪预备的成立要件,刑法教科书几乎千篇一律从“主观上是为了实行犯罪”这一主观要件开始谈起。这种论述方法大行其道,既可能是无形中受到1997年《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这一条文表述顺序的影响,也可···...

©南京刑事律师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