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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案件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律师调查取证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7-09-2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3033

      《刑事诉讼法》第41条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

  • 审查起诉阶段的刑事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09-2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6881

      阅卷权是刑事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审查起诉阶段之后刑事辩护律师行使辩护权的前提条件,对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利以及推进诉讼程序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刑事辩护律师只有通过查阅案件材料,才能确认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指控···...

  • 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2016)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6-08-02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495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国家安全部  司法部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  (法发〔2016〕18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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