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笔录时的6项权利一定要知道!
发表时间:2025-07-07 14:29:03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8次今天在给当事人做辅导时,想到了刑事案件当事人都会遇到的坑
“只是配合做个笔录,怎么突然变成嫌疑人了?”
“警察连续问了8小时,我该继续回答吗?”
“笔录明明写错了,但警察让我直接签字怎么办?”
作为执业律师,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因为不懂侦查阶段的法定权利,稀里糊涂给自己“挖坑”。今天用一篇文章,说清警察做笔录时你必须知道的6项权利。
案例1:
吉女士在被连续询问14小时后,因极度疲劳承认了不实指控。律师调取监控发现,笔录记载的供述时间与实际询问时间严重不符。
案例2:
张先生发现笔录内容与本人陈述不一致,但警察说“按手印只是走流程”。结果这份错误笔录成为定罪关键证据。
以上说的大部分刑事案件当事人都遇到过。
一、做笔录必知的6大权利
1. 亮证权——守住第一道防线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避坑要点:警惕便衣警察不出示证件、协警单独做笔录等违规情形。
2. 拒绝回答权——不是所有问题都要回答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
避坑要点:涉及个人隐私、推测性问题、重复诱导性问题可依法拒答。同时可以询问,本问题是否与本案有关联,如果无关,可以拒绝回答。
3. 笔录修改权——你的笔录你做主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避坑要点:修改处必须捺指印,要逐句核对要修改,以确保自己的意思无异议。遇到跟自己说的不一致的地方,一定要要求做修改,不修改可拒绝签字。 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确定就是不确定。不使用自己的推测性、猜测性用语。对每个问题回答前,先在心中确认: ① 时间点是否准确 ② 地理位置能否验证
4. 拒签权——最后的防御底线
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六条
避坑要点:如果笔录跟自己所陈述不一致,且不修改的话可以拒绝签字。
5. 委托律师权——黄金24小时的救命稻草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避坑要点:侦查阶段只能委托律师,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且首次讯问时即可委托律师。一定要找律师及时进行法律分析。
6.休息的权利--该休息休息
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要点:如果你觉得你需要休息,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已经连续问了12个小时,你必须要休息。可以主动提出,以免到时候你稀里糊涂签了笔录。
二、你可能会遇到的4个高频问题?
Q1:办案机关说“老实交代就没事”,能信吗?
➤ 根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供述必须基于自愿,任何承诺从轻处理都不具法律效力。
Q2:警察不让看笔录就催签字怎么办?
➤ 有权利要求查看完整笔录或者要求对方宣读完整笔录。
Q3:亲属能代替请律师吗?
➤ 可以的。根据《刑诉法》第三十三条,在押人员可通过看守所转达委托意愿,家属凭身份证即可代为委托。
Q4:笔录时撒谎会有什么后果?
➤ 法律风险:证人虚假陈述可能触犯伪证罪,犯罪嫌疑人虚假供述可能加重刑罚(《刑法》第三百零五条)。
最后谨记:
做笔录不是“走过场”,每一句回答都可能影响案件走向。记住: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你的每一次笔录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务必谨慎!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专业刑事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865297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