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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

发表时间:2021-07-17 12:21:06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2413次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对被刑事拘留的人讯问的期限: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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