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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损伤轻伤一级之胰腺包膜破裂

发表时间:2020-11-27 10:48:04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69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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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胰腺包膜破裂,也是胰腺损伤的一种,只是损伤程度较轻,是指胰腺的实质没有受到大的损伤,胰管也未伤及,只是胰腺的包膜发生破裂。对于此种损伤的诊断,一是要有明显的胰腺损伤的临床症状及体征,二是要有相关的临床客观检查确定胰腺实质及胰管没有损伤,只有这样的损伤才能适用本条款。在本条款中并没有规定要进行剖腹探查来确定胰腺包膜损伤,主要是通过临床辅助检查来确定,如果临床辅助检查不能确定的,也可以手术探查来确定。如果在伤后手术探查的,原则上不适用该条款鉴定,可以适用本鉴定标准中的专门条款鉴定。如果本标准中没有这类专门条款的,也可以类推适用本条款。

  常用辅助检查:血清淀粉酶、尿淀粉酶检测大多可升高;B超可发现胰腺回声不均、周围积血、积液;腹腔穿刺抽出液中淀粉酶含量可升高。

  在对胰腺包膜破裂鉴定时,一定要与胰腺的实质性损伤相鉴别。胰腺包膜破裂的损伤一般是挫伤比较多,出血也不太重,如果能证明胰腺包膜损伤的同时,又有胰腺的实质轻微损伤的,也不能适用本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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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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