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盆部及会阴损伤轻伤二级之阴囊损伤

发表时间:2020-11-27 10:28:36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936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盆部及会阴损伤轻伤二级之阴囊损伤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阴囊壁贯通创;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4cm以上;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

  本条款中的几个鉴定条件可以单独出现,也可以混合出现,鉴定时要单独鉴定,如果混合出现的,不能相加计算,更不能晋级鉴定。

  本条款中的损伤是指损伤当时的情况(阴囊内积血,2周内未完全吸收的除外),损伤后即可鉴定。损伤导致阴囊内积血的,要等待2周后鉴定。

  一、阴囊壁贯通创

  阴囊壁贯通创规定的比较明确,不贯通的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这种贯通创要有可见性创口、流血、有人口和出口。如果用极细的针状物刺透阴囊,没有流血,阴囊内也没有血肿的,不能适用本条款。如果阴囊壁贯通创合并有阴囊内积血,两周内不能吸收的,不能相加鉴定和晋级鉴定。如果这种贯通伤伤及睾丸的,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

  在鉴定时要注意的一点是,损伤时只伤到阴囊壁,没有伤到阴囊内的内容物(睾丸、附睾、输精管等)。如果伤到阴囊内的内容物的,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

  阴囊壁就是阴囊的皮肤全层,阴囊是一个整体,呈囊状的半圆形。阴囊壁的穿透伤与阴囊壁的贯通创是有区别的,穿透伤是指阴囊壁的穿透,穿透一侧阴囊壁的皮肤全层。贯通伤是指从阴囊一侧穿透到另一侧,也就是穿透阴囊的两侧皮肤。所以本条款有两种理解,笔者的理解是穿透阴囊两侧的皮肤层,不是穿透一侧的皮肤层,如果是穿透一侧的皮肤层则称为阴囊壁穿透伤。对此,如果本鉴定标准中有专门条款规定的,可以用专门条款鉴定;如果没有专门条款规定的,可以适用本条款类推鉴定。

  二、阴囊皮肤创口或者瘢痕累计长度4cm以上

  只要是临床上符合阴囊皮肤创诊断,并且创口长度或者瘢痕累计4cm以上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在对本条款鉴定时也可以参考以上阴囊损伤条款中的相关内容。需特别注意本条款中的界定条件,即阴囊创的创口累计长度一定在4cm以上(含本数),如果损伤后已经形成瘢痕的,要以瘢痕的长度计算原创口的长度。

  此条款不包括阴囊的表皮剥脱伤及轻度划伤。只要是不具备创的特征的,就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

  三、阴囊内积血且2周内未完全吸收

  阴囊的任何性质的损伤,只要是导致阴囊内积血,在2周内没有完全吸收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但是这种未完全吸收要有客观上的影像学检查确诊。

  对于阴囊内的积血,2周内吸收或不完全吸收,并已经发生机化、粘连、阴囊变硬等后遗症的,原则上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本鉴定标准中有专门条款规定的可以适用专门条款,但没有专门条款规定的也可以适用本条款类推鉴定。

  本条款规定的损伤性阴囊内积血,是指损伤到阴囊内的小血管,不是损伤到精索动静脉血管或阴囊内器官所导致的出血,有阴囊内器官损伤的要用专门条款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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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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