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专注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丰富,专业律师团队提供被告人刑事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腹部损伤轻伤二级之腹腔积血或腹膜后血肿一、腹腔积血

发表时间:2020-11-27 10:45:36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1228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腹部损伤轻伤二级之腹腔积血或腹膜后血肿一、腹腔积血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本条款中的腹腔积血是指腹腔的小血管的破裂,出血量不大,没有腹内器官的破裂性损伤,如果有腹内器官破裂性损伤的就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对于腹腔内积血的临床诊断要有客观指征,一是可以有临床症状及体征,二是通过客观检查能发现腹腔内积血。在这里并不需要腹腔积血的量,也不需要剖腹探查,通过腹腔穿刺能抽出血液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

  如果腹腔积血量大,必须手术治疗的,就不符合本条款的规定。要注意,腹腔穿刺不是手术治疗。

  现在的医学比较发达,对于腹腔内的少量积血并不需要穿刺及手术探查,有较多的影像学检查都能明确诊断,有时腹腔内积血量极少也能发现,所以只要是影像学检查能确诊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

  二、腹膜后血肿

  本条款规定的比较明确,只要是临床上诊断为腹膜后血肿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对于血肿的大小、有无压迫症状、危险程度及是否用手术治疗都没有作附加条件的规定,所以只要是影像学上及电生理检查能确定为血肿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鉴定。

  腹膜后血肿为腹腰部损伤的常见并发症,约占100/0一40%,可因直接或间接暴力造成。最常见原因是骨盆及脊柱骨折,约占2/3;其次是腹膜后脏器(肾、膀胱、十二指肠和胰腺等)破裂和大血管及软组织损伤。因其常合并严重复合伤、出血性休克等,死亡率可达35% ~42%。

  腹膜后血肿缺乏特征性临床表现,且随出血程度、血肿范围有较大差异。腹痛为最常见症状,部分病人有腹胀和腰背痛、合并出血性休克者占1/3。血肿巨大或伴有渗人腹膜腔者可有腹肌紧张和反跳痛、肠鸣音减弱或消失。

  凡有腹痛、腹胀和腰背痛、出血性休克、腹肌紧张和反跳痛、肠鸣音减弱或消失的腹部、脊柱和骨盆创伤,均应考虑腹膜后血肿的可能。X线检查,可从脊柱或骨盆骨折、腰大肌阴影消失和肾影异常等征象,提示腹膜后血肿的可能。B超和 CT检查常能提供可靠的诊断依据。

  腹膜后血肿也常伴有腹膜刺激征(肠麻痹、压痛和反跳痛、肌紧张等),这给确定有无腹内脏器伤带来困难。不伴大血管或重要脏器伤的单纯腹膜后血肿,腹膜刺激征出现较晚且轻微,抗休克治疗后多能奏效。诊断性腹腔穿刺常可与腹腔内出血鉴别,但穿刺不宜过深,以免刺入腹膜后血肿内,以致误认为腹腔内出血而行剖腹探查。若诊断不能肯定,严密观察是绝对必要的。

  综上所述,由于医学的发达,对于腹腔内的少量积血影像学检查都能明确诊断,所以只要是影像学检查能确诊的就可以适用本条款。

以上就是关于:腹部损伤轻伤二级之腹腔积血或腹膜后血肿一、腹腔积血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qsej/892.html
推荐律师
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专业刑事律师 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