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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南京刑事律师>>自由列表串通投标罪
  • 串通投标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257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而串通投标罪的后果之一是给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损失。   二罪都是发生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与合同有关···...

  • 串通投标罪的共同犯罪认定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483

      第一,串通投标罪属于必要共犯形态。所谓必要共犯,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有两个以上犯罪主体才能成立犯罪的一种特殊共同犯罪形态。从《刑法》对串通投标罪的规定来看,必须有两个以上主体才谈得上串通问题,所以,串通投标罪不可能是单独犯罪,只能是共···...

  • 串通投标罪的刑事责任辩护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895

      根据《刑法》第223条和第231条的规定,自然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串通投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自然人和单位都可成为串通投标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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