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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律师咨询:防卫过当的罪名有什么

发表时间:2025-05-12 15:48:03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7次

  防卫过当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

  比如,如果防卫过当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就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因为防卫过当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只是在防卫手段和程度上超过了必要的限度。

  需要注意的是,判断是否构成防卫过当,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侵害行为的性质、强度、紧迫性,防卫行为的手段、强度、后果,以及防卫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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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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