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颈部损伤轻微伤鉴定标准

发表时间:2020-11-27 11:01:39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874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颈部损伤轻微伤鉴定标准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颈部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cm以上

  对于本条款的释义相关内容可以参考轻伤一级“颈前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6cm以上”条款中的相关内容。

  如果损伤后经过医院对创口清创缝合处理的,或者是其他原因没有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原始创口已经成为瘢痕,可以对瘢痕进行鉴定,因为在本条款的附则中明确载明,创伤性瘢痕的长度可以视为创口的长度。

  超出颈部范围的创口不能引用本条款鉴定。因为颈部的创口比较躯干部的创口要求得要严,所以不能将躯干部的创口计算在颈部创口以内。如果是较长创口横跨颈部及躯干部时,也要分别计算,比照本鉴定标准引用比较合适的条款进行鉴定,原则上要达到公平合理及相对科学。

  颈部的器官较多,如果损伤到内部器官时,首先要引用器官损伤的鉴定条款。对于刺创所形成的刺人口,如果没有伤及颈部的大血管及器官时,也可以用刺入口的深度类推为创口的长度鉴定。

  二、颈部擦伤面积4cm2以上

  本条款中所规定的颈部擦伤面积达到4. cm2以上的即可以适用本条款进行鉴定。在鉴定时一定要与创口相区别,擦伤是不具备创口特征的。也要与颈部的挫伤相鉴别,挫伤的损伤是皮下较重,表皮有时不出血。而擦伤是损伤表皮,表面有出血,伤后可结痂,结痂后可以脱落,一般不会留下瘢痕,但是在伤后短时间内可以留下色素沉着,医疗终结后这种色素沉着也可以消退。

  本条款的鉴定原则上不需要在医疗终结后进行。伤后如果擦伤面积达到规定的标准的即可以鉴定。如果鉴定时间可以放长时,也可以经过治疗后鉴定,防止伤后的感染及其他的并发症出现。

  如果伤者的颈部受伤中有挫伤又有擦伤的,原则上不能计算在一起,因为鉴定的条件不一样,擦伤面积要求在4cm2以上,而挫伤面积要求在2cm2以上,因此应先适用挫伤,其次再适用擦伤。

  三、颈部挫伤面积2cm2以上

  如果颈部挫伤2cm2以上的即可以适用本条款进行鉴定。因为挫伤的特点是皮下损伤重,表皮表现得较轻。挫伤也可以有表皮的渗血,但是一定要符合挫伤的特征。在对挫伤鉴定时,一定要与擦伤相鉴别,因为挫伤与擦伤的鉴定面积不一样。

  如果颈部挫伤伤及颈部的内部器官的,或者出现不同程度功能障碍的,不适用本条款进行鉴定,要用本标准中的专门条款鉴定。

  四、颈部划伤长度5cm以上

  本条款中颈部划伤5cm以上即可以适用本条款进行鉴定。在鉴定时,一定要认真与裂创相鉴别,因为划伤没有明显的创口、创底、创壁、创缘、创角的特征。但是划伤一定要有出血,出血后要结痂,结痂后脱落,当结痂脱落后短时间内可以有色素沉着。

  本条款的鉴定在损伤后可以立即进行,原则上不需要医疗终结后进行。本损伤自然有出血,也要防止伤后感染的并发症出现,如果伤后有感染出现感染性疤痕时,就不要用本条款鉴定。

  在鉴定时一定要与颈部的划痕相鉴别,划痕是没有出血的,只是有一痕迹。只要是有出血的就不能认定为划痕。

以上就是关于:颈部损伤轻微伤鉴定标准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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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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