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二级之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
发表时间:2020-11-27 00:01:20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833次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二级之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一定要掌握在医疗终结时间后进行鉴定后遗症,因为本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挛缩畸形”这种损伤后果。
本条款的含义中并不是单指的一侧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也可以是两侧的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如果是一侧的耳廓、缺损或者挛缩畸形,其面积就比较好计算,准确测量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是否达到了15%以上,这15%以上是最低限。最高限应当与5.2.3轻伤一级中的j)相衔接。如果是两侧的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的,其累计面积也要达到一侧耳廓的15%以上。
以上就是关于: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二级之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的全部内容,如有其他疑惑,可以联系我们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版权申明:本文是由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原创,转载请保留连接: http://www.wqlsw.cn/qsej/1088.html
推荐律师
您可能想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