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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二级之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

发表时间:2020-11-27 00:01:20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833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二级之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一定要掌握在医疗终结时间后进行鉴定后遗症,因为本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挛缩畸形”这种损伤后果。

  本条款的含义中并不是单指的一侧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也可以是两侧的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如果是一侧的耳廓、缺损或者挛缩畸形,其面积就比较好计算,准确测量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是否达到了15%以上,这15%以上是最低限。最高限应当与5.2.3轻伤一级中的j)相衔接。如果是两侧的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的,其累计面积也要达到一侧耳廓的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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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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