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耳廓损伤轻伤二级之口唇全层裂创
发表时间:2020-11-27 00:02:24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414次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Ocm以上
在鉴定时一定要掌握口唇的裂创是全层裂开,如果不是全层裂开的要慎重鉴定,如果其他相关条款中没有明确规定的,伤者的口唇基本裂开或只有内侧粘膜层没有裂开的,或类推适用本条款鉴定。在损伤时有可能是在口唇的内侧受伤,粘膜层、肌肉层都已经裂开,只有皮肤的表层没有裂开的,此种情况下如果有相关条款规定的,适用专用条款鉴定,没有专门条款规定的也可以适用本条款类推性鉴定。
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长度1.Ocm以上,这是一个硬性的规定,达不到这个标准的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如果口唇的创伤是穿透创的,适用专门条款进行鉴定,如果没有专门条款规定的,也可以类推适用本条款规定进行鉴定。
在司法鉴定中要注意的一点,就是口唇的粘膜损伤原则上不能适用本条款鉴定。但是口唇红的部位损伤只要是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本标准中有专门规定的适用专门条款鉴定,没有专门条款规定的可以类推适用本条款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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