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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如何?

发表时间:2024-03-18 15:59:58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274次

南京刑事律师发现很多朋友对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还有很多问题和疑惑,接下来南京刑事律师团队为大家详细解答,一起来看看吧,希望能帮助大家。

  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以上就是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的犯罪分子都可以采取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被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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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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