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刑事律师姬传生-提供刑事辩护找律师,取保候审、无罪辩护、法律咨询、二审改判

擅长重大案件辩护事务,成功案例多,经验资深,高校教授专家团论证被告人申诉代理!

咨询电话15695295888
               15695295999
当前位置:南京刑事律师>>自由列表辩护词
  • 刑事辩护律师阅卷操作指引 作者:刑事律师     日期:2020-10-2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721

    ...

  • 刑事辩护律师李首道:邵某某故意杀人案复核辩护词 作者:刑事律师李首道     日期:2020-06-13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790

      邵某某故意杀人案复核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接受江苏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后,指派本人担任邵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上诉阶段的辩护人。本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查阅了一审案卷材料。会见了上···...

  • 一审庭审结束后刑事律师辩护的工作内容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0-05-2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3131

      一、提交辩护词   为了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辩护职责,取得更好的辩护效果,在庭审结束后,辩护律师应   当向法庭递交书面的辩护意见,即辩护词。一般来说,辩护律师虽然在庭前就应当撰写好辩护词,但庭审仍会有很大变数,会···...

  • 高某某故意杀人案复核辩护词(南京刑事律师李首道) 作者:刑事律师李首道     日期:2020-04-1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479

      高某某故意杀人案复核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接受高某某之母王某某委托,指派本人担任高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在复核阶段的辩护人。本辩护人接受委托后查阅了一审案卷材料。会见了原审被告···...

  • 为了真相 为了未成年人的无罪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20-02-25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655

      为了真相 为了未成年人的无罪   -----***涉嫌非法行医罪一审辩护意见(第一次)   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首先对非法行医案的发生表示遗憾,对死者的离去表示哀悼,对死者家属表示同情。但基于当事人的委托,基于对被告人权利···...

  • 南京刑事律师案件庭审实战感悟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8-07-08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520

      掐指算来,从南京刑事律师开始自己的职业刑事辩护律师生涯,已经度过了十几寒暑,承办了大量的刑事辩护案件,接触了无数的委托人,酸甜苦辣,一言难尽。扪心自问,在代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一直尽职尽责,得到当事人、家属的一致好评。在漫长的刑辩生···...

  • 非官非民费踌躇:村官能否成为贪污罪主体?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网     日期:2018-04-01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175

        目前,我国的农村建设已经走入了一个新时代,不但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教育医疗条件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农村的法制建设还不够完善,村基层组织的监督管理还很不到位,许多村官贪污腐败的现象···...

  • 刑事律师会见当事人之几大时机节点 作者: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8-03-16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876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进入刑事拘留程序之后,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及时聘请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在现实中很多当事人或者家属,因为各种原因而未能及时在第一时间聘请律师,从而影响了刑事辩护律师为自···...

  • 南京刑事律师成功为“虚开增值税发票”辩护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8-02-0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680

      南京刑事律师是一位致力于维护公平正义和法律正确实施、同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资深刑事律师,处理过多件大案、要案,看惯了世上的大奸大恶、悲欢离合。但是,本律师仍然带有一颗关怀社会的赤子之心,对于因为种种原因而误入歧途、本质不坏尚可挽···...

  • 刑事辩护词的写作 作者: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日期:2018-01-24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172

      刑事辩护词是在法庭辩论阶段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说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事责任、适用非监禁刑等的书面意见。律师在拟定辩护方案后,应将具体观点书面化、系统化,形成观点正确、论据充分、条理清晰、层次分明的书面意见。实践···...

©南京刑事律师苏ICP备140157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