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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气是毒品吗会判刑吗如何处罚

发表时间:2023-08-22 17:11:17    来源:刑事律师辩护网     阅读: 7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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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笑气是属于毒品吗

  笑气不属于毒品。

  目前,“笑气”尚未被作为毒品进行列管,但作为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对其生产、使用等有严格规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涉“笑气”违法犯罪行为的治理,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相关部门联动发力,齐抓共管,织密监管、打击、预防网络。

  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又叫氧化亚氮,化学分子式为N₂O,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国家对毒品的定义采取半列举半概括的方式。对于常见毒品,采取列举的方式进行确定,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笑气明显不在此列。对于非常见毒品,国家则采取概括的方式进行确定,即"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相关药品管理的规定,列入《国家麻醉药品品种目录》或《国家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才属于管制物品。而笑气并不在其列,因此,笑气不属于毒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 本法所称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数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笑气的处罚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有限制性规定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

  第七十五条 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还应当责令其对所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违反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使用的限制性规定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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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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