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传唤的合法性判断与权利救济
发表时间:2025-07-23 10:12:35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7次警察异地传唤到底合不合法?判断警察异地传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119条明确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若需异地传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经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如办案地公安机关需持《办案协作函》与协作地公安机关对接);
持有效传唤证,并明确传唤事由、依据及期限;
传唤时间限制:一般不超过12小时,复杂案件不超过24小时,且需保障饮食和休息。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346条规定: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开展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冻结、讯问等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强调异地传唤需通过协作机制实施,严禁单人执法或无手续传唤。
常见的违法情形
程序违法:未出示传唤证、未说明传唤依据、未告知家属;
权限违法:未与协作地公安机关沟通,或未经批准直接异地传唤;
时间违法:超时讯问(如连续传唤超过24小时);
手段违法:使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强制传唤。
结论:若外地警方未履行协作手续或未持合法文书,异地传唤即属违法。
被传唤人的配合义务有哪些?
合法传唤的配合责任
必须到案:若传唤程序合法(如持有效文书、经协作地批准),被传唤人有义务配合,拒不配合可能被强制传唤到案地点:
应在本市县内指定地点接受询问,不得被强制带至外地。
违法传唤的拒绝权
若传唤程序违法(如无传唤证、未经批准),被传唤人可明确拒绝,并要求警方出示合法手续;
建议全程录音录像,记录警方未依法告知权利或超时讯问等行为。
权利救济路径
现场要求警方出示《传唤证》《办案协作函》及人民警察证;
拒绝在无合法手续的文书上签字;
明确告知“拒绝违法传唤”
要求警方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等除外),否则可主张程序违法。
事后救济措施
事后内部投诉:
向该地公安机关督察部门或上级机关(如警务督察总队)提交书面投诉,要求调查程序合法性。
事后行政复议/诉讼:
行政传唤:可向该地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事后刑事传唤:虽不可直接诉讼,但可向检察机关申诉
实务建议
核实手续:接到传唤通知后,第一时间要求警方出示书面文件,确认传唤性质(行政/刑事)、事由及依据;
记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重点记录警方是否出示证件、是否告知权利;
法律声明:若认为程序违法,可当场口头声明“拒绝违法传唤”,并要求记录在案;
及时咨询:联系专业律师,分析程序合法性并制定应对策略。
异地传唤的合法性需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及协作程序规定。被传唤人有权拒绝违法传唤,并通过投诉、复议、诉讼等途径维护权益。实务中,程序合法性审查是辩护的关键,建议当事人保留证据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专业律师可以在特殊时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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