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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的条件

发表时间:2021-03-20 10:26:03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2546次

  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以上内容供参考,刑事法律服务专业性强,请咨询资深律师,专业刑事律师咨询电话1865297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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