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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否可判缓刑和折抵刑期

发表时间:2025-07-16 09:44:36    来源:刑事律师网     阅读: 17次

  监视居住是否可判缓刑

  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处缓刑没有必然的直接关系。

  监视居住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采取限制或者剥夺的各种强制性方法。所谓强制措施只是一种侦查手段,是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窜供,毁灭证据,再次犯罪等等。不管是关到看守所里也好还是在家里监视也好,只是视案件情况而轻重有所不同,其目的都是预防性的,而不是惩戒性的。

  缓刑则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一般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需要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条件。

  一个人被监视居住,并不意味着一定会被判处缓刑。最终是否判处缓刑,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包括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等。

  例如,如果犯罪情节较为严重,或者犯罪人没有真诚的悔罪表现,即使在侦查阶段被监视居住,也可能不会被判处缓刑,而是被判处实刑。

  反之,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犯罪人积极认罪悔罪,并且符合缓刑的其他条件,那么即使之前被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可以折抵刑期,但是要分情况。

  1、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采取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期间不能折抵刑期;

  2、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应当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修改前的《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监视居住不能折抵刑期。但是2013.1.1生效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根据新《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如下:

  ①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②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③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⑤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⑥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需遵守哪些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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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传生-刑事律师网首席南京刑事律师,经济师,兼职教授,特邀研究员,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江苏省律协会员,南京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知名刑事咨询律师专家.十九年刑事犯罪辩护律师经验,十五年院校刑事诉讼法律功底和人脉资源,三所大学及研究机构教育背景,徐州市十一.十二届政协委员.多起无罪和缓刑辩护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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