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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南京刑事律师>>自由列表投放危险物质罪
  •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法律规定 作者:南京辩护律师     日期:2017-11-09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2318

      一、第三百三十九条(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

  • 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1-0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927

      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一)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 ...

  •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事责任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737

      根据《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114条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包括···...

  •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文件 作者:南京刑事律师     日期:2017-10-17     来源:南京刑事律师网    阅读:1667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刑法规定及相关司法文件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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